首例,警方通报“昆山砍人案”: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( 九 )

刘海龙随即让刘强强下车,看有没有撞车,刘强强回复说没有撞车。刘强强说,当时坐在宝马车后排的女性朋友也下车了,帮忙把于海明的自行车架起来,放在了马路边上。

刘强强:我问那个人有没有事,他说没事,没事我说你走吧。

就在刘强强和女性朋友离开的时候,刘海龙从驾驶室里冲了出来,对于海明拳打脚踢。

这一幕,于海明的同事小柯(化名)是目击者。当时,他在离于海明十几米远的地方等红绿灯。小柯全程见证了整个过程,并一直试图制止整个事件的冲突升级。

首例,警方通报“昆山砍人案”: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

△ 于海明同事小柯(化名)

小柯说,从驾驶室里出来的刘海龙一见于海明就开始打他。

小柯:看到那个真的伤的很重,胳膊整个肉都翻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