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例,警方通报“昆山砍人案”: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(13)

刘海龙没有涉黑犯罪行为,和“天安社”无联系

由于刘海龙开着宝马车、上半身有大量纹身,网上很多人质疑其通过黑社会行为敛财。

关于刘海龙的真实身份,张刚说:“暂时没有发现刘海龙有涉黑犯罪行为,刘海龙和‘天安社’也没有联系。根据北京警方提供的情况,2017年北京警方已经依法对‘天安社’进行取缔,并进行依法的处置。”

《今日说法》采访人员高巍从昆山警方处获悉,事发时,刘海龙驾驶的宝马车车主登记不是他本人,而是在浙江某租赁公司名下。2018年6月,宝马车从上海二手车市场以贷款的方式购得,首付127000元,贷款327000元。

刘海龙曾因举报贩毒获见义勇为荣誉

案件引发关注后,有网帖提及,刘海龙曾于今年3月获得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证书。

据新京报报道,8月29日下午,江苏昆山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,刘海龙确实获得了该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