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深夜没回公司微信竟被开除!公司还拒绝支付上个月工资...(15)

对女职工“三期”的保护

国务院出台了特别规定

第五条

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、哺乳而降低其工资、予以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。

第六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