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责滴滴,不能忽视这件事!( 八 )

所以,政策都是睁只眼闭只眼。如果说交通部门还“顽强反抗”了一段时间,最终不得不承认现实的需求汹汹,金融部门则早已清楚和默认民间融资的补充作用,从而在互联网新概念的遮蔽下乐见其成。

房间里有一头很大很大的大象

既想不改革供给,又想需求不要吱哇乱叫。在新概念加持下,新事物出现了。

但是,管理者也都同样保持了一种讳莫如深。

没允许?不是。

允许了?没有。

因此,责任自负。

滴滴出事后,一些人在比较网约车和出租车发生罪案的比例,以证明究竟哪一种方式更好。这种比较一定是徒劳的,因为搞错了逻辑。和投融资有风险一样,坐别人的交通工具也有风险。正因为如此,才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制定行业法规、进行行业监管。所谓法规、监管,无非就是建立系统性的信用考核、责任追溯、行为奖惩,以保证供需关系的顺畅、效率及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