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决处罚金要家人交吗( 二 )


坐牢回来判决书上面的罚金,一定要本人亲自来教吗?判决书上的罚金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去缴纳,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律师前往判决的法院缴款,现在一律都是向法院要法院账户进行打款的,只要这样打款凭证复印件提供给法院就可以了 。
法律分析
罚金属于附加刑,依法应该由服刑人员的个人财产中缴纳 。如果个人没有财产的,可申请中止执行 。犯人服刑后,还需要付判决书上的赔偿金,这是由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,应当履行 。坐牢后,因为当事人在牢内,如果当事人自己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执行罚金,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中止执行 。单纯地不缴纳罚金是不会撤销缓刑的 。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,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,对被告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 。拒不缴纳罚金,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。根据相关规定,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,期满不缴纳的,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。强制缴纳,就是指有缴纳能力,而拒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,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采取扣划、提取、查封、扣押等措施 。对于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已被查封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,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及以暴力、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的 。
【判决处罚金要家人交吗】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。期满不缴纳的,强制缴纳 。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,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,应当随时追缴 。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,经人民法院裁定,可以延期缴纳、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。
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,在缓刑考验期限内,依法实行社区矫正,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,缓刑考验期满,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,并公开予以宣告 。